中国语言文学系关于开展厦门大学2026年度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章出处: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20日 访问次数: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发布《关于开展厦门大学2026年度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相关奖学金评奖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项奖学金名额指标

(一)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我系本科生老生可推荐1名学生,参与全校范围的差额评选(全校本科生老生名额共60个,最终获奖名额52个)。2026级新生为全校自由申报,共20个名额,经学院推选后参与校级差额评选。

硕士生为全校自由申报,共11个名额(我系无固定推荐名额),仅面向全日制学生(不含延期毕生),经学院推选后参与校级差额评选。

(二)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

我系本科生老生可推荐1名学生,参与全校范围的差额评选(全校本科生老生名额共23个,最终获奖名额15个)。2026级新生为全校自由申报,共14个名额,经学院推选后参与校级差额评选。

硕士生为全校自由申报,共18个名额(我系无固定推荐名额),仅面向全日制学生(不含延期毕生),经学院推选后参与校级差额评选。

博士生为全校自由申报,共7个名额(我系无固定推荐名额),仅面向全日制学生(不含延期毕生),经学院推选后参与校级差额评选。

(三)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

我系本科生老生可推荐1名学生,参与全校范围的差额评选(最终获奖名额40个)。

硕士生为全校自由申报,共36个名额(我系无固定推荐名额),仅面向全日制学生(不含延期毕生和新生),经学院推选后参与校级差额评选。

博士生为全校自由申报,共5个名额(我系无固定推荐名额),仅面向全日制学生(不含延期毕生和新生),经学院推选后参与校级差额评选

(四)奖励标准

1.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

本科生:特等奖学金8000元,一等奖学金6000元,二等奖学金5000元,三等奖学金4000元。

硕士生:特等奖学金20000元,一等奖学金10000元,二等奖学金7000元,三等奖学金5000元。

博士生:特等奖学金30000元,一等奖学金15000元,二等奖学金10000元,三等奖学金7000元。

2.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

本科生每名8000元,硕士研究生每名10000元,博士研究生每名12000元。

二、各项奖学金限制性条件

基本条件:

(1)港澳及华侨学生: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修养良好,入学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2)台湾学生: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修养良好,入学成绩优秀或在大陆学习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一)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

凡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台侨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可参评,不含延期毕业生。2026级新生可申报该奖项,但仅可获评三等奖。老生评审参考年度为2025-2026学年(即2025年9月—2026年8月),请提供评审年度内的成绩和相关材料证明;2026级新生参考入学成绩,请提供入学成绩相关材料。

(二)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

凡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台湾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可参评,2026级新生和延期毕业生除外。

(三)兼得限制

上述各类奖项不可与2026年度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学金兼得;台湾学生若同时符合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和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申报条件的,最终只能获得其中一项。

(四)台湾学生老生志愿填报

差额类申报的台湾学生老生可同时申报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申报时须填报第一志愿、第二志愿。校级评审先对各自第一志愿申报人开展择优遴选,若某奖项仍有空余名额,从未被拟录取、将该奖项填报为第二志愿的申报人中纳入候选,统一排序、择优递补。志愿仅作为评审顺序参考,不构成获奖保底。

三、各项奖学金评审办法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厦门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厦大学〔2023〕8号)

3.《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39号)

4.《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40号)

参评人选除应符合以上评审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需符合所申请奖学金具体评审办法中所规定的限制性评奖条件。初审标准按《厦门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厦大学〔2023〕8号)执行,评审采用计分制,总分由课程成绩分、行为表现分和科研成果分三部分组成。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

1.《教育部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将导入系统)

2.《2026年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申报汇总表》(电子+纸质)

3.《厦门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研究生申请表》(电子+纸质双面打印)

4.学生成绩单(电子+纸质)

5.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

(二)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

1.《厦门大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纸质双面打印)

2.《2026年福建省教育厅台湾学生奖学金申报汇总表》(电子+纸质)

3.学生成绩单(电子+纸质)

4.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

五、材料提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上述材料电子版与纸质版要求见上。电子版本科生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zwxtw@xmu.edu.cn,研究生以个人为单位发送至2371313590@qq.com,压缩文件命名格式为:本/硕/博-年级班级-港澳台侨奖学金材料,例如:“本-2024级汉语言文学1班-港澳台侨奖学金材料”。个人材料命名格式为:姓名-文件名,例如:“×××-教育部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不同类型奖学金材料请分别设置单独文件夹。纸质版交到建南大会堂304团委办公室。

截止时间:2026年9月24日(周四)上午10点。未按时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其所在班级负责。

六、学校通知详情请见

【关于开展厦门大学2026年度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11772.htm


厦门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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