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语言文学系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含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学金)研究生评奖工作的通知

文章出处: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17日 访问次数:

各位研究生:

根据学校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通知链接: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11722.htm)和《关于开展厦门大学2026年度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校通知链接: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11682.htm),现将2026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含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学金)研究生评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建设银行奖学金(两岸融合)

1.名额分配指标

我系可推荐1名优秀研究生参与差额评选,学校评奖委员会将择优确定最终2名获奖人员(奖励金额3000元/人)

2.评审办法

评审参照以下文件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研〔2019〕51号);

(3)《厦门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校级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厦大中文〔2025〕36号);

参评人选除应符合以上评审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需符合《厦门大学中国建设银行奖学金评审办法(2026年9月修订)》规定的条件。

3.提交材料要求

(1)《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A4纸正反两面打印,一式一份);

(2)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一式一份,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证明材料):

①学习成绩单(学生事务大厅机打,带公章),需经教学秘书签字;

②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

③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④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⑤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⑥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⑦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

⑧《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请在研究生院学生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并通过审核,在系统中打印出,须教学秘书签字);

⑨科研成果复印件: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提供的期刊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参照人事处公布的最新版本。科研成果分级分类(T1/T2/E/I/G1/G2),请按《厦门大学教学科研项目与成果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厦大人〔2025〕29 号)标准执行)》)。

二、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

1.名额分配指标

我系可推荐1名优秀研究生作为候选人,学校将从各单位报送的候选人中差额评定1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奖励金额1万元)。落选的候选人不再参评本次其他校级奖学金。

说明:经校奖学金评奖委员会差额评定产生的该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将作为我校2026年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报送宝钢教育基金会,经基金会在全国范围内差额评审后,确定其是否获评特等奖。如该生获得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奖励金额增加至2万元。

2.评审办法

评审参照以下文件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研〔2019〕51号);

(3)《厦门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校级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厦大中文〔2025〕36号);

参评人选除应符合以上评审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需符合《厦门大学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2014年9月修订)》规定的条件。

3.提交材料要求

(1)《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A4纸正反两面打印,一式一份);

(2)《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两面打印、手写签名);

(3)本人2寸彩色免冠标准照片(一式两份,背后写姓名,请勿粘贴在评审表上);

(4)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要求同上)。

三、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学金

1.名额分配指标

我系可推荐1名全日制港澳台研究生(不含2026级学生和延期毕业生)参与全校范围的差额评选,研究生总体获奖名额为1名(奖励金额1万元)。

说明:2026年度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2026年度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2026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和本次奖学金不可兼得。三年内获过宝钢奖学金者不再参评本次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学金

2.评审办法

评审参照以下文件执行:

(1)《厦门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厦大学[2023]8号);

(2)《厦门大学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评审办法(2015年9月修订)》。

3.提交材料要求

(1)《研究生宝钢教育基金港澳台学生申请表》(一式一份,请勿双面打印);

(2)学习成绩单(学生事务大厅机打,带公章),需经教学秘书签字;

(3)申请表中所填写的所有加分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说明:评审参考年度为2025-2026学年,即2025年9月-2026年8月,请提供评审年度内的成绩和相关材料证明。

四、评审流程

1.研究生个人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系对申报学生进行资格预审和申请材料审核;

3.系研究生奖学金评奖委员会确定拟推荐名单;

4.面向全系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学校。

五、提交材料方式

以上材料均以个人形式提交,提供纸质版即可,无需提交电子版

请有意参评的同学,于9月21日(周一)上午10:00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系团委办公室黄老师处(建南大会堂304室)。

注意:评选时间紧张,为确保过程公平,逾期不催报、不补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六、其他说明

1.本次评选的各类奖学金各单位具体申报名额指标数可详见附件1。

2.同一学年内只能获得一次校级奖学金(三大奖及校外竞争性奖学金除外),且与国家奖学金不能兼得。

附件.zip


厦门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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