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语言文学系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燕宝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文章出处: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08日 访问次数: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燕宝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通知链接: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11732.htm),现将我系燕宝奖学金评奖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评奖的相关文件

本次奖学金评奖参照以下文件(附件1)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厦门大学燕宝奖学金评审办法》

二、参评对象和评选名额

(一)参评对象

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不包括交流生和外籍学生。同时具备以下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和道德情操;

2.本预科生:刻苦学习,学术思想活跃,评审周期(即上一学年,下同)无不合格成绩,学习成绩在专业排名前30%(参评成绩计算范围根据各院系培养方案自定);积极参与学术课题研究、学科竞赛、科研实践等学术创新活动,在学术研究和实践中展现出较强的创新思维能力;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有实际行动回馈和奉献社会,评审周期至少完成2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或至少参加过一次校(院)级社会实践活动;

3.研究生:科研成果突出,创新实践能力显著,有较强的发展潜力。评审周期(即上一学年)内如在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在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以上名次或取得发明专利、在新兴科研领域探索创新产出具有影响力的成果者优先考虑;

4.同等条件下,宁夏籍学生优先考虑;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学生优先考虑。

(二)评选名额

我系本科生可等额评选1名,研究生可推荐1名优秀学生参与全校差额评选(校评奖委员会将择优确定2名最终获奖人员),每人奖励10000元。(附件2、3)

三、学生材料报送要求

1.《姓名—厦门大学燕宝奖学金学生申请表》(Word电子版+纸质版,按附件4模板填写,不要修改表格样式,不得删减内容,不得随意增加页数)。

2.《中国语言文学系—厦门大学2026年燕宝奖学推荐获奖学生信息汇总表》(Excel电子版,按附件5模板填写)。

3.申请表中所填所有事迹(含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版),研究生科研成果按照教务系统导出的科研成果汇总表认定。

说明:评审周期(即上一学年)为2025年9月-2026年8月,请提供评审周期内的事迹相关证明。

四、材料提交注意事项

电子版本科生以班级为单位,研究生以个人为单位,发送至zwxtw@xmu.edu.cn,压缩文件命名格式为:本/硕/博-年级班级-燕宝奖学金材料,例如:“本-2024级汉语言文学1班-燕宝奖学金材料”。纸质版交到建南大会堂304团委办公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周五)上午10点。未按时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参评人选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

2.燕宝奖学金可与国家奖学金、其他校级奖学金(当前学年三大奖除外)等校内评选的奖学金兼得。即如获得本奖项,则不可参评2026-2027学年三大奖(2027年校庆期间评选);

3.在校学生可连年申请本奖,但往年获奖学生已申报过的科研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4.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奖学金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凡在处分解除前或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受处罚、处分的),取消参评资格;

6.在奖学金评奖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奖学金,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附件 【附件.rar】


厦门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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