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25年校庆期间将评选颁发“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等40项校级奖学金,现将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项目、名额及奖励对象
本次将评选的校级奖学金分为面向全校评选的奖学金(28项)、定向奖学金(5项)和专项奖学金(7项)三大类。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见附件1。7项专项奖学金通知已发,此次通知着重说明其余33项奖学金。
二、申报名额分配办法
(一)面向全校评选的奖学金
中文系研究生具体申报名额见附件2。其中:
1.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的申报名额
中文系可申报1名本单位最优秀的博士生和1名本单位最优秀的硕士生作为“三大奖”候选人。
“三大奖”实行差额评定,本科生和研究生共评选30名,每个奖项各10名,奖励金额10000元/名。
注:参评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候选人落选之后,如符合其他校级奖学金的参评资格,中文系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落选候选人是否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若确定三大奖落选的候选人可参评,则需提交三大奖候选人落选之后其他校级奖学金的备选方案,并在汇总表中予以备注。
2.其他面向全校评选的奖学金的申报名额
(1)庄绍华奖学金:除生命科学学院外的其他学院20名(研究生10名,本科生10名),奖励金额2500元/名。中文系可申报1名硕士生。
(2)中国银行奖学金:研究生26名,奖励金额3000元/名。中文系可申报1名博士生。
(3)翁俊民奖学金:研究生30名,奖励金额10000元/名。中文系可申报1名硕士生。
(4)吴宣恭奖学金:研究生8名(硕士、博士各4名),奖励金额5000元/名。中文系可申报1名博士生。
注:为避免个别申报者材料不符合评奖条件导致某些奖项出现空缺现象,中文系可分别申报1-2个硕士生和博士生备选名额,备选会在申报汇总表的“备注”栏中注明。如果备选名额超过1个的,会标明推荐顺序。若推荐名额出现空缺,指标将在中文系申报的备选名单中予以递补。
(二)定向奖学金
中文系研究生无可申报名额。
三、评审办法
1.《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修订稿)》(厦大研〔2013〕17号)(2019级之前的学生参评适用);
2.《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研〔2019〕51号)(2019级及以后的学生参评适用);
3.各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除按以上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奖条件外,还须具备所申请奖学金的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条件。各奖项具体评审办法详见附件8。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评审办法中的评奖条件进行申报,特别注意部分奖学金奖项中有限制性条件(见附件4,仅供参考,详见附件8各项奖学金评审办法)。对于在学校评审阶段或评审后发现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将直接取消相关候选人的参评资格,不在本单位递补。
4.研究生(非海外生)候选人基本参评条件:
(1)2019级之前:
①学习勤奋刻苦,课程成绩优异,无不合格课程。
②科研成果突出,创新能力显著。
③同一学年内,不得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2)2019级及以后:
①学习勤奋刻苦,课程成绩优良。
②科研成果突出,创新实践能力显著,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③研究生在学制内原则上仅可获得一次三大奖,可多次获得其它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能重复使用)。同一学年只能获得一次校级奖学金(三大奖及校外竞争性奖学金除外)且与国家奖学金不能兼得。
四、奖学金评审要求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评审要求
1.中文系将严格按照校级奖学金的评审程序推荐获奖学生候选人。
2.中文系将严格按照名额分配情况确定各项奖学金的具体推荐名单,推荐名单将在中文系网站和公告栏公示,公示期按相应的奖学金评审办法执行。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申报校级奖学金的同学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具体如下:
1.申报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
(1)《厦门大学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
(2)《厦门大学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
(3)《厦门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2025年校级奖学金综合测评计分表》(附件7)(依据附件6《厦门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校级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填写)(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
(4)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
2.申报其他校级奖学金:
(1)《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
(2)《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
(3)《厦门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2025年校级奖学金综合测评计分表》(附件7)(依据附件6《厦门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校级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填写)(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
(4)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
3.材料提交: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zgyywxxtw@163.com,命名如【研究生+年级+硕/博+姓名+校级奖学金奖项名称】。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2日(周三)上午10:00前】。未按要求填写材料、材料不全以及未按时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纸质版材料提交内容和截止时间同电子版,需提交至建南大会堂304办公室。如有同学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电子版,但在规定时间提交纸质版者,亦视为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
4.需要注意的是:
(1)凡需要提供学业排名的奖项,均需提供有本系教秘老师手签排名的教务系统下载的有学校章的成绩单。
(2)凡需要志愿服务的奖项,请将志愿汇中对应时间的时长截图并自行计算出总时长【范围为参评时的前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
(3)申请表所填写奖项、学生工作经历等均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范围为参评时的前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
(4)电子版文件名命名格式:
①个人申请表:文件命名为【姓名-厦门大学XX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
②汇总表:文件命名为【姓名-厦门大学XX奖学金(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③综合测评计分表:文件命名为【姓名-厦门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2025年校级奖学金综合测评计分表】;
④证明材料:文件命名为【姓名-相关证明材料】(志愿服务证明、学术成果相关证明、获奖证明、社会实践证明和荣誉证书等,均需提交电子版,可提交扫描件)。
五、注意事项
(一)相关奖项的兼得问题
1. 获得过2024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24年国家奖学金、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研究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获过2024年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2. 获得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2025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或2025年国家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3. 凡已获得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参评这三项奖学金。
(二)其他注意事项
1. 请组织申报学生按照表格的要求和范本填写各项内容,尤其是申请三大奖的同学。学生申请三大奖的事迹材料包含该生在校期间所有综合表现,按照事迹的重要程度排序(学院无法查证的事迹不得填入),且需简练语言,规范表述,严格参照范本填写。不按要求填写的事迹将从汇总材料中予以删除。
2. 此次参评成绩以2025年3月2日(含)前录入教务系统的成绩为准。
3. 研究生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名额分配和课程成绩计算、其他评奖相关事宜可联系研究生院郑老师(2186113)。
厦门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
2025年3月9日